危险驾驶,危害知多少?
>
自2011年7月,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市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284起。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每年该类犯罪数量增幅已达20%左右,形势十分严峻。
【典型案例】
2013年1月25日下午4点左右,蔡某在家中饮酒后无视自己已经喝了很多酒的事实,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当行驶至海防公路3KM路段时,因酒后开车操控不准,导致自己跌地受伤。附近群众报警,蔡某被送至医院救治,出警民警发现蔡某有酒后驾车嫌疑,遂对其抽取了血样。经南河南哪家医院看癫痫病效果比较好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8mg/100ml血液。蔡某经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但是很终却因本次事故致其本人颈椎过伸伤伴四肢瘫,丧失了自理能力,现只能终日卧床在家。
市法院在综合蔡某的各种特殊情况后,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与法官面对面
问题一:我市目前危险驾驶犯罪呈武汉哪家癫痫病医院现怎样的特征?
姚雪松:通过统计分析我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我们发现,该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麻痹大意、过于自信是首要心理因素
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被告人在被问及为什么明知喝酒后驾车易出事故却仍驾驶机动车时,几乎所有被告人或者认为自己喝的酒不多,不会超过入刑标准,或者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巧”被交警发现,再或者就是完全没有意识到醉酒驾车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此之重,故而不少的被告人酒后不听他人劝阻,坚持酒后开车上路。
2.二轮摩托车成为危险驾驶犯罪的主力驾驶工具
根据我们的粗略统计,在284名危险驾驶被告人中,肇事车辆为二轮摩托车的比重达到90%以上,该现象在我市特别突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具有数量多、速度快、操控简单、安全性能差等特点,比较容易成为危险驾驶犯罪的主体交通工具。
3.危险驾驶犯罪人的酒精含量较为平稳
从审理的犯罪人的酒精含量粗略统计来看,被告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基本上在80~140 mg/100ml居多,同时80~9 mg/100ml的也不在少数,这同时也反映出不少的酒后驾车人员已经意识到醉酒驾车的法律后果,但是在过于自信、麻痹大意的心理下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
4.哈尔滨治疗癫痫的医院危险驾驶同样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在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中,至少一半的案件中都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驾驶员本人或者他人不同程度的损伤或者财物损失。如案例中的蔡某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致本人终身瘫痪,另外有的犯罪人因为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致本人腿部骨折,乃至截肢,其他的轻微损伤也不在少数。
问题二:我们该如何预防此类犯罪?
姚雪松:为了公众与自身的安全,我们建议所有的驾驶员在喝酒后,不论喝酒多少,都不要去驾驶机动车,应当对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负责;同时,我们也建议驾驶员的朋友、亲人做好监督工作;驾驶员自己应当克服麻痹大意、过于自信的心理;参加宴请时尽量打车前往与回家,或者让不喝酒的家属、朋友或者酒店服务人员代驾,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市法院呼吁全市机动车驾驶司机,为了您与他人的家庭幸福,请不要酒后开车。
撰稿 潘瑾瑾 闫丽丽